::: 胰臟腫瘤藥物治療
臺大醫院 腫瘤醫學部 楊士弘醫師
楊士弘醫師

甲、概論
子、臨床試驗
所謂臨床試驗,對象是以人作為試驗對象的研究。因為可能的治療方式,包含藥物與醫療器材,在人體的作用方式與結果,不見得與在動物身上實驗的結果相同。因此,要廣泛運用於人體之前,必須收集相關資訊,包含療效以及不良反應等。因此必須進行人體試驗,使這些資訊更為完備,才能夠知道什麼樣的治療方式是最適合病患的。就癌症藥物來說,能夠毒殺腫瘤,同時也往往代表著對正常身體細胞產生傷害。因此,在醫師將這些藥物處方給身體狀況不佳的癌症病人使用時,所帶來的風險可能會比非癌症藥物更加的大。因此,權衡療效與不良反應就相當重要。除了在第一期與第二期臨床試驗,充分取得這些資訊之外,要證明療效,幾乎都要進行數個所謂第三期臨床試驗,與現行標準治療做比較,方能有足夠的科學根據,作為癌症病人的治療依據。
丑、診療指引
所謂診療指引,指的是根據目前醫學知識所建立的疾病診斷與治療共識,供醫界參考。而這些知識,除了來自於全世界專家意見之外,最重要的還是來自於大規模臨床試驗的證據而來。而指引的建立,除了根據這些意見與證據之外,往往也需要遵照國家政策或當地醫院等醫療資源的狀況,而可能有所不同。癌症診療也有共識,雖然世界各地所採用的詳細內容不同,但往往大方向是相同的。而這些資訊可於網路或是各醫院取得,便於病患與醫師就個別病患做討論。
寅、病人選擇
雖然臨床試驗與診療指引,可以提供診療的方向,但是實際在臨床治療上,卻可能有所不同。例如,臨床試驗所招募的病患往往都是身體狀況良好,較少有其他疾病,也可能比較年輕。但是大部分初診斷的胰臟腺癌病患,可能伴隨著營養不良、體重減輕、肝功能不良、疼痛、嘔吐、感染、甚至腹水的問題,並非一般臨床試驗所招募的對象。因此,詳細的治療方式,因人而異,必須與醫師就個別病患做討論。若屬身體狀況不良,無法進行化學治療或標靶治療,選擇安寧療護也是癌症照護重要的一環。
乙、胰臟腺癌常見處方
子、第一線化學治療(復發、無法手術之局部晚期與遠端轉移病患)
壹、Gemcitabine單獨使用
根據1997年發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指出,Gemcitabine與5-FU相比,具有較佳的整體反應率(response rate為5.4%比上0%),較佳的臨床好處(clinical benefit response為23.8%比上4.8%),較佳的中位存活期(median survival為5.65個月比上4.41個月),較佳的一年存活比率(18%比上2%)。兩者的藥物副作用大多為輕微等級[1]。根據這個臨床試驗的結果,建立了晚期胰臟癌以Gemcitabine為標準治療藥物的基礎。此外,健保已給付本藥物於晚期胰臟癌的治療。
貳、Gemcitabine為基礎的複合處方
由於上述的第三期臨床試驗的結果,Gemcitabine已經是晚期胰臟癌的標準治療藥物。為了要更加改善藥物療效,以其他藥物併用Gemcitabine便成了往後研究與治療的趨勢。過去曾經進行過的第三期臨床試驗包含5-FU、Capecitabine、S-1、Cisplatin、Oxaliplatin、Irinotecan、Exatecan、Pemetrexed等等藥物,但是Gemcitabine與這些化療藥物併用,除了增加整體反應率之外,往往都無法比Gemcitabine單獨使用能顯著延長病患存活時間,但卻是增加了治療所帶來的副作用[2]。過去甚至有研究以Cisplatin、Epirubicin、5-FU與Gemcitabine共4個藥物併用,但卻得到相同的結果。四個藥物併用雖然比Gemcitabine單獨使用具有更高的整體反應率與疾病無惡化存活期(progression-free survival),但是,最重要的中位存活期卻無法顯著延長(皆為9個月左右),卻帶來了比Gemcitabine單獨使用高出許多的骨髓毒性[3]。這無法跨越的治療困境在2013年有了轉變,根據美國癌症醫學會腸胃道腫瘤會議中所發表的MPACT研究指出,nab-Paclitaxel與Gemcitabine併用可以帶來比單獨使用Gemcitabine更佳的治療成績,其中除了整體反應率(23%比上7%)與疾病無惡化存活期(5.5個月比上3.7個月)之外,中位存活期(8.5個月比上6.7個月)以及一年存活比率(35%比上22%)也具有顯著改善[4]。
參、其他藥物單獨使用
過去在Gemcitabine廣泛使用於晚期胰臟癌之前,最廣為使用的藥物是5-FU[5]。但除了5-FU,Mitomycin-C、Ifosfamide、Docetaxel、Paclitaxel、Irinotecan等等眾多藥物,都曾經在小規模臨床試驗中被用來治療胰臟癌,但治療成績好壞不一,藥物副作用各有不同,且沒有再進行到更大規模的第三期臨床試驗與Gemcitabine做比較,對於與Gemcitabine相比較之療效優劣,無確定答案。但近來一大規模的第三期臨床試驗GEST study,在台灣與日本進行,結果發現S-1與Gemcitabine在中位存活期(9.7個月比上8.8個月)是相當的[6]。S-1是目前市面上含有Tegafur的複合藥物之一,而Tegafur在體內則會轉變成5-FU。好處是這類藥物是口服給予,並且改善了口服5-FU的藥物動力學問題,其他這類口服5-FU類藥物還包括UFUR(Tegafur與Uracil的複合藥物)與Capecitabine,但目前健保不給付口服5-FU類藥物於胰臟癌的治療。考慮使用這類藥物,必須與醫師詳細討論。
肆、其他藥物複合處方
關於以非Gemcitabine所組成的複方化學治療處方來治療晚期胰臟癌,在Gemcitabine成為標準治療藥物之前,各種較舊的藥物組合,並沒有共識。但在Gemcitabine成為標準治療藥物之後,大多數的化療藥物都與其併用進行臨床試驗,對於非Gemcitabine所組成的複方化學治療,相對研究少很多。目前,唯一一個大規模的第三期臨床試驗證明其療效的,是所謂的FOLFIRINOX這樣的三個藥物併用的處方,其中包含5-FU、Irinotecan與Oxaliplatin三種藥物。以這樣的處方當作第一線化學治療,可以比Gemcitabine有更優越的整體反應率(31.6%比上9.4%)、疾病無惡化存活期(6.4個月比上3.3個月)與中位存活期(11.1個月比上6.8個月)[7]。但這樣令人興奮的治療成績背後,必須考量到,接受Gemcitabine做為第一線治療的病人,其惡化之後接受FOLFIRINOX三個藥物治療的比例僅僅只佔了4.7%;除此之外,第一線以三個藥物做治療,使得將近半數病人產生嚴重骨髓毒性與超過一成病人產生嚴重腹瀉。這樣的治療處方,對於一般的病人來說,風險不小。目前,健保不給付Oxaliplatin及Irinotecan於胰臟癌的治療。考慮使用FOLFIRINOX的治療方式,必須與醫師詳細討論。

丑、第一線標靶治療(復發、無法手術之局部晚期與遠端轉移病患)
壹、Gemcitabine併用Erlotinib
目前,唯一在第三期臨床試驗證明與Gemcitabine併用可以增加其療效的標靶藥物為Erlotinib,可延長中位存活期(6.24個月比上5.91個月)以及一年存活比率(23%比上17%)[8]。Erlotinib是一口服標靶藥物,廣泛應用於肺腺癌的治療,尤其對於具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突變的病患,具優越療效。然而,胰臟腺癌大多不具備這樣的突變,加上其他腫瘤特性的影響,使得這個藥物在胰臟腺癌並不具有優越療效。除此之外,Erlotinib與Gemcitabine併用,無法使腫瘤更有效的縮小,對於存活時間的延長更是有限,並會帶來額外副作用。目前,健保不給付Erlotinib於胰臟癌的治療。考慮使用Gemcitabine併用Erlotinib的治療方式,必須與醫師詳細討論。
使用Erlotinib會產生的副作用如下:
[常見]皮疹、腹瀉、食慾不振、疲倦;[嚴重]心肌梗塞、血液方面不良反應、肝臟不良反應、腎臟不良反應、腸胃出血、腦血管意外。
貳、Gemcitabine併用其他標靶藥物
2000年之後,癌症治療進入嶄新的標靶治療時代,但除了在慢性骨髓性白血病、肺腺癌、肝癌等等少數癌症取得重大進展之外,對於大多數的癌症而言,標靶藥物的開發仍待突破,胰臟癌便是其中一個典型例子。過去10年來曾經進行過大規模第三期臨床試驗,與Gemcitabine併用的治療藥物就包含了Ganitumab、Cetuximab、Bevacixumab、Axitinib、Sorafenib、Marimastat、Tipifarnib等等,但與化療藥物的結果一樣,皆無法顯著提升Gemcitabine的療效。目前,對於標靶藥物使用在晚期胰臟癌的開發仍在積極進行中。但由於目前已知療效有限,採取這樣的治療方式,必須與醫師詳細討論。
參、標靶藥物單獨使用
目前,由於臨床上已知療效有限,也非全世界的治療共識,採取這樣的治療方式,必須與醫師詳細討論。

寅、第一線以後的治療與治療先後順序(復發、無法手術之局部晚期與遠端轉移病患)
壹、第一線以後的治療
所謂的第一線以後的治療指的是當第一線治療(例如Gemcitabine)治療無效,或是起先有效但之後產生抗藥性,導致腫瘤惡化,所採取的後續治療。目前較為大家所接受的共識為:
先前接受過Gemcitabine治療的病患,若身體狀況許可,可以接受以5-FU或其口服類似藥物為基礎的後線治療[9]。除了5-FU類藥物之外,根據CONKO-003研究指出,在接受過Gemcitabine治療的病患,但又具有良好身體狀況之下,接受OFF(Oxaliplatin、5-FU、Folinic acid)複合處方治療的病患,比單純接受良好支持性療法(best supportive care)的病患,具有較佳的中位存活期(4.82個月比上2.3個月),但OFF化學治療一樣會帶來副作用,例如Oxaliplatin所造成的輕微周邊神經病變[10]。但由於參加CONKO-003試驗的人數過少,對於治療成績改善的結果,必須持保留態度。另外一個在CONKO-003之前的大規模第三期臨床試驗,以Glufosfamide進行類似的研究,結果顯示該藥物無法比單純接受良好支持性療法的病患,具有更長的中位存活期,但卻會帶來相當高比例的嚴重副作用[11]。因此,在第一線治療失敗後,往往身體狀況已不如初診斷時健康,對於藥物的承受度亦會下降,是否繼續接受化學治療或是標靶治療,必須與醫師詳細討論。
貳、治療藥物的先後順序
雖然以Gemcitabine最為第一線治療藥物已經是全世界的共識,但仍有其他普遍使用於胰臟癌的藥物,例如5-FU類藥物(例如Capecitabine與S-1)與鉑類藥物(例如Cisplatin與Oxaliplatin),值得嘗試,例如先前所舉的FOLFIRINOX複合處方,即不包含Gemcitabine。以FFCD 0301研究為例,以Cisplatin與LV5FU2 (5-FU、Folinic acid)複合處方治療惡化後後再進行Gemcitabine的治療,或是相反順序,兩組中位存活期(6.7個月比上8個月)並無顯著差異[12]。另外,AIO-PK0104研究則是以Erlotinib加上Gemcitabine複合處方治療惡化後再進行Capecitabine的治療,比較改變Gemcitabine與Capecitabine的先後治療順序的結果,發現兩組中位存活期(6.2個月比上6.9個月)並無顯著差異[13]。因此,除了以Gemcitabine為標準第一線治療藥物之外,若是有特殊治療考量,可與醫師討論不一樣的藥物選擇。

卯、第一線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無法手術之局部晚期病患)
壹、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
局部晚期病患通常是因為腫瘤造成周圍血管侵犯或是黏附,導致無法進行根治性手術,或是只能進行膽道與腸胃道繞道手術,這些病人佔所有胰臟腺癌病人的三分之一。由於沒有辦法藉由根治性手術治癒,因此必須採用其他方式(化療、標靶藥物、放射線)來治療,而目前對於最佳的治療方式仍存在爭議。研究指出局部晚期病患在死亡後接受病理解剖,仍約有三成病患沒有遠處轉移[14]。因此,單純只進行全身性(化學或是標靶)治療,是合理的選擇,藥物治療同上面所述遠端轉移病患。部分病患以局部腫瘤所造成的症狀為主,或者沒有產生遠處轉移,因此,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也是另一合理的選擇。根據過去2000-01 FFCD/SFRO study[15]以及ECOG 4201[16]研究,兩者結論是相反的。因此,至於採行何種方式,必須與醫師做討論。
而5-FU則是傳統上最常與放射線併用來治療局部晚期病患的藥物。根據1979年GITSG的研究指出,以短時間輸注低劑量5-FU併用放射線(60 rads),比單純使用放射線治療的病患,中位存活期延長為兩倍(20周比上40周)[17]。早在Gemcitabine成為晚期胰臟癌的標準治療藥物前,5-FU與放射線治療的最佳併用方式,就一直存在爭議[18]。雖然長時間輸注低劑量5-FU併用放射線,可以大幅提高藥物總劑量,卻增加治療的不方便性與腹瀉的機率[18]。而在胰臟癌的治療方面,最佳的5-FU併用放射線治療的方式,目前也是沒有定論。在Gemcitabine成為晚期胰臟癌的標準治療藥物之後,併用Gemcitabine與放射線治療,成為另外一種選擇。目前並沒有大規模臨床試驗比較5-FU或是Gemcitabine併用放射線治療的療效,但Gemcitabine併用放射線治療比較容易造成嚴重骨髓毒性,是必須注意的[19]。選擇何種治療藥物、治療模式與給藥途徑,仍需要醫師與病患詳細溝通。
貳、化學治療→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 或 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
目前,除了以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為基礎之外,先進行化學治療,或是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後,繼續進行化學治療,都屬於實驗性的治療方式。尤其這樣的治療方式,必須以良好的身體狀況為前提,才能承受治療所帶來的副作用,需要醫師與病患詳細溝通。

辰、輔助性治療(Adjuvant therapy)(根治性手術後的病患)
壹、輔助性化學治療或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
目前,初診斷時可進行根除性腫瘤切除的比例約占兩成,但即使接受根除性腫瘤切除,五年存活率也只有兩成左右,復發機率很高。復發的時間約在術後6到9個月之間最多,兩年後才復發的比例只佔5%。一旦產生疾病復發,五年存活率小於5%。面對這樣極差的預後,過去三十年來,雖然不斷有以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作為術後輔助治療的研究,但往往因為藥物療效不彰,放射線治療技術的落後,無法在治療成績上有重大進展。同時,也因為缺乏大規模臨床試驗提供臨床證據,對於術後輔助治療,缺乏共識[20]。直到最近十年來,一些重要的第三期臨床試驗持續完成,提供了較為可信的證據。根據ESPAC-1研究的結果,接受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5-FU)比沒有接受者,能夠顯著延長存活時間(中位存活期為20.1個月比上15.5個月);而接受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5-FU)同步放射線治療比沒有接受者,無法延長存活時間(中位存活期為15.9個月比上17.9個月);除此之外,無論有無或接受哪種輔助性治療,五年存活率都小於三成[21,22]。
由於在ESPAC-1研究進行中時,Gemcitabine已經成為晚期胰臟癌的標準用藥,因此,對於此藥物使用在術後輔助治療自然成為研究的重點,因此,CONKO-001研究應運而生。該研究初步顯示,接受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Gemcitabine)比沒有接受者,無法顯著延長存活時間(中位存活期為22.1個月比上20.2個月)[23],而另外一個相類似在日本進行的JSAP-02試驗,也是一樣的結果,Gemcitabine無法顯著延長存活時間(中位存活期為22.3個月比上18.4個月)[24]。不過,比較不一樣的是CONKO-001試驗在更長時間的追蹤後發現,已經能夠顯著延長存活時間(中位存活期為22.8個月比上20.2個月)及五年存活率(21%比上9%)[25]。除了CONKO-001之外,同時間另外一個以Gemcitabine為研究對象的是RTOG 97-04試驗。在RTOG 97-04試驗中,除了以化學治療(5-FU)併用放射線同步治療,一組以Gemcitabine,另一組則以5-FU,在同步治療之前及之後進行化學治療,目的是比較兩個藥物的效果。結果顯示Gemcitabine組的中位存活期並沒有顯著優於5-FU組(20.5個月比上16.9個月)[26]。不只RTOG 97-04試驗,ESPAC-3試驗比較以Gemcitabine或是5-FU/Folinic acid作為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顯示兩組不論是在中位存活期(23.6個月比上23個月)或是生活品質方面,沒有顯著差異[27]。因此,根據共識,胰臟腺癌病患在接受手術之後,若是身體復原狀況良好,可以考慮術後輔助性化學治療,或是化學治療併用放射線治療。但必須注意的是,不論所接受的治療處方與模式是哪一種,所帶來的副作用都不低,但好處有限,一樣需要與醫師溝通是否適合接受這樣的治療。
貳、標靶治療
目前,除了上述的治療方式之外,術後進行標靶治療屬於實驗性的治療方式,並非共識。這樣的治療方式,仍需要以術後復原良好為前提,才能承受治療所帶來的副作用,需要與醫師詳細溝通。

巳、相關副作用及處理 (Gemcitabine為範例)
副作用發生率處理
感染10%胰臟癌本身就有感染的可能,包含膽道感染、肺炎、腹腔內感染等等,發生機率與病患身體狀況與腫瘤生長位置以及併發症型態有關。主要治療方式為抗生素以及支持性療法。
嗜中性白血球低下25%化療藥物破壞骨髓造血功能所致。主要治療方式為使用白血球生長因子(G-CSF)及預防感染。
嚴重腹瀉<5%化療藥物破壞腸胃道黏膜功能所致。主要處理方式為禁食與點滴治療。
嚴重噁心嘔吐5-10%主要處理方式為禁食與點滴治療。
貧血10%-20%化療藥物破壞骨髓造血功能所致。主要處理方式為輸血治療。
血小板低下5-10%化療藥物破壞骨髓造血功能所致。主要處理方式為輸血治療。
嚴重皮膚疹<5%主要處理方式為局部藥物及口服藥物治療。
膽色素上升5-10%胰臟癌本身就有膽色素上升的可能,包含膽道阻塞、感染、腫瘤肝轉移引起肝衰竭等等,發生機率與病患身體狀況與腫瘤生長位置以及併發症型態有關。主要治療方式為尋找原因給予適當治療或者停止化學治療。
嚴重口腔炎5-10%化療藥物破壞口腔黏膜功能所致。主要處理方式為局部藥物、口服藥物或是點滴治療。
嚴重胃腸道出血或潰瘍5-10%化療藥物破壞腸胃道黏膜功能所致。主要處理方式為輸血治療、內視鏡治療、禁食、點滴治療及氫離子幫浦阻斷劑等藥物治療。
其他發燒(輕微30%;嚴重<5%)
掉髮(輕微70%;嚴重10-20%)
倦怠(輕微50%;嚴重10%)
支持性治療。
治療導致死亡 胰臟癌本身就有造成死亡的可能,包含感染、腫瘤轉移導致器官衰竭或出血等等,發生機率與病患身體狀況與腫瘤生長位置以及併發症型態有關。同時,轉移性胰臟癌目前仍是一無法治癒之疾病。
午、治療後追蹤事項
建議進行化學治療、標靶治療與放射線治療的病患,必須遵照醫師指示,如期回門診追蹤。您的醫師會根據個別情形予以安排抽血以及影像檢查。
丙、胰臟內分泌腫瘤常見處方
子、標靶治療
壹、Sunitinib與相關副作用
由於胰臟內分泌腫瘤大多會表現多種血管新生因子,例如platelet-derived growth factor receptors(PDGFRs) α and β、stem-cell factor receptor(c-kit)、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receptor (VEGFR)-2 and 3等等。而Sunitinib這個藥物,可以抑制這些血管新生相關的訊息傳導,在動物實驗上也證明可以使腫瘤生長變緩慢。因此,在一個大規模第三期臨床試驗顯示,針對患有無法手術切除或是轉移的胰臟內分泌腫瘤病患,但身體狀況與器官功能良好者,一組給予每日口服Sunitinib,一組給與安慰劑,結果顯示Sunitinib不論是在疾病無惡化存活期(11.4個月比上5.5個月)、整體反應率(9.3%比上0)與病患死亡,都優於安慰劑組[28]。
服用Sunitinib最常見的副作用為腹瀉(六成)、噁心、嘔吐、虛弱(三到四成)、髮色改變、口腔炎、流鼻血(兩成)。少部分較嚴重的副作用會出現高血壓、嗜中性球低下(一成左右)。比較特別的副作用是手足症候群(palmar-plantar erythrodysesthesia)與甲狀腺功能低下[28]。服用此藥物必須與醫師密切配合,處理副作用的方式大多是支持性治療或是停藥,但必須由醫師決定。目前,健保可給付Sunitinib於進展性,無法切除或轉移性分化良好之胰臟神經內分泌腫瘤的成人病患,但必須符合相關條件。
貳、Everolimus與相關副作用
除了Sunitinib,另外一個標靶治療藥物為Everolimus。該藥物所針對的標靶是mammalian target of rapamycin (mTOR),而mTOR也與腫瘤血管新生、腫瘤的生長與侵犯有關。根據RADIANT-3試驗,針對患有無法手術切除或是轉移的胰臟內分泌腫瘤病患,但身體狀況與器官功能良好者,一組給予每日口服Everolimus,一組給與安慰劑,結果顯示Everolimus不論是在疾病無惡化存活期(11個月比上4.6個月)與整體反應率(5%比上2%),都優於安慰劑組[29]。目前,健保可給付Everolimus於進展性,無法切除或轉移性分化中度及良好之胰臟神經內分泌腫瘤的成人病患,但必須符合相關條件。
服用Everolimus最常見的副作用為口腔炎(六成)、皮膚疹(五成)、腹瀉、倦怠(三到四成)、感染、水腫、食慾下降、噁心(兩成)等等。比較特別的副作用是肺部的併發症,必須鑑別是感染或純粹是藥物不良反應,兩者治療方式不同[29]。服用此藥物必須與醫師密切配合,處理副作用的方式大多是支持性治療或是停藥,但必須由醫師決定。

丑、荷爾蒙治療(Somatostatin類似物)
壹、Octreotide與相關副作用
Somatostatin是身體產生的一種荷爾蒙,其中一個製造的地方就是消化系統。而這種荷爾蒙具有多種受體(receptor, SSTR),其中SSTR-2和SSTR-5在胰臟內分泌腫瘤較高,使得腫瘤可能對於Somatostatin或其類似物能產生反應。其中,Octreotide及Lanreotide是目前臨床上使用已久的藥物。雖然這類藥物能使腫瘤縮小的比例很低,但仍約有半數的病人能夠獲得腫瘤穩定或是緩解腫瘤相關的荷爾蒙症狀。根據這類藥物使用在中腸(midgut)神經內分泌腫瘤的PROMID試驗顯示,Octreotide LAR(長效緩釋劑型)比安慰劑更能延長腫瘤惡化的時間(14.3個月比上6個月)[30]。目前健保可給付Octreotide/Octreotide LAR於治療患有功能性症狀之胃、腸、胰內分泌腫瘤的患者,但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另外,Lanreotide目前給付於類癌瘤(Carcinoid)患者。
Octreotide LAR最常見的副作用大多與胃腸道跟內分泌相關,包括膽道相關異常,腹瀉、腹痛、脹氣、便秘、噁心、嘔吐、高血糖,低血糖。少部分出現心臟相關症狀,包括心率減慢和心律不整。

寅、化學治療
在過去尚未有標靶治療的年代,除了荷爾蒙療法,化學治療是屬於治療神經內分泌腫瘤的重要方式,而Streptozocin是最常被提到的藥物。除此之外,Capecitabine、Dacarbazine、Doxorubicin、 Cisplatin、5-FU與Temozolomide等藥物,也是可以選擇的藥物。

卯、治療後追蹤事項
建議進行化學治療、標靶治療與荷爾蒙治療的病患,必須遵照醫師指示,如期回門診追蹤。您的醫師會根據個別情形予以安排抽血以及影像檢查。
丁、結論
其實,不論是哪一種腫瘤,都需要病患與醫師的密切配合。儘管大多數的胰臟腫瘤(胰臟腺癌),預後不良,一方面必須遵從醫囑,常常回醫院檢查與治療,承受治療所帶來的副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也必須兼顧家庭生活,與身邊的親人朋友以積極的態度來面對,方能讓病患獲得最大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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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日期: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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